国资委网站30日发布《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起设立低碳基金。
主要目标上,《意见》明确,到2025年,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2020年下降15%,万元产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5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营收比重不低于30%。10月11日,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维伦率队赴内蒙古宝日锡勒矿区,调研督导国家能源集团宝日锡勒一号露天矿和中国大唐谢塔拉露天矿煤炭增产增供情况,以及急需解决的困难,督促企业尽快释放先进煤炭产能。。
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方面,《意见》称,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大力推动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建立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全面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支持中央企业通过项目合作,产业共建,搭建联盟等市场化方式引领各类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构建绿色低碳供应链体系鼓励节能低碳和环境服务等新业态发展和模式创新
同时,发挥绿色低碳消费引领作用扩大中央企业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推进产品绿色设计,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鼓励和推动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鼓励企业发布绿色低碳产品名单
建立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方面,《意见》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中央企业要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优化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产能规模和布局,实施台账管理,动态监控,分类处置坚决关停不符合有关政策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此外,鼓励中央企业抢占绿色低碳发展先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
《意见》指出,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有序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拓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业务范围,积极探索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起设立低碳基金,推动绿色低碳产业项目落实
《意见》还提到,国资委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中央企业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企业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力,未完成目标的企业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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