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lt,政府工作报告gt,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意见》明确,由人民银行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9月底前完成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筹集相关工作,年内持续推进
在国际上,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是各国处置金融风险的普遍做法有必要借鉴国际经验,立足我国实际,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稳定保障体系 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3月25日表示,当前,我国金融业运行总体平稳,金融风险呈收敛态势,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但内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经济金融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依然较大,金融风险处置已进入常态化阶段,必须未雨绸缪,做好化解风险的资源储备
就目前推进进度,上述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相关工作正在研究推进,初步考虑,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用于具有系统性隐患的重大风险处置,与发挥常规化风险处置作用的存款保险和行业保障基金都是我国金融安全网必不可少的部分,并且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区分不同行业,不同主体实行差别化收费,以平衡好风险,收益与责任,避免国家和纳税人利益遭受损失。
申万宏源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的设立正当其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应实现制度化,常态化。笔者认为,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的定位应该守住“金融”这个根本,统筹金融稳定和经济稳定两者关系,发挥好事半功倍的稳定保障功能。进一步说,不宜把不属于金融风险的其他领域风险纳入金融稳定保障基金覆盖范围,也不宜把属于通过机制改革可以化解的风险纳入常态化的稳定保障范畴。。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