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消费既是时尚,也是责任18日,记者从山西省发改委获悉,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工信厅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了《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期间释放了新能源汽车消费利好信号
《方案》明确,山西将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消费。
其间,山西将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路权等扶持政策,加强充换电,新能源储能,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车船用LNG发展,推进新能源汽车替代模式试点应用,有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在新能源汽车下乡领域,山西将鼓励汽车企业开发推广适合农村居民出行需求,质优价廉,先进适用的新能源汽车,完善农村运维服务体系。
在公共交通领域,《方案》确定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辆全部采用电动或甲醇汽车,逐步提高城市环卫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积极引导寄递企业新增或更新新能源汽车。
作为示范和引领,山西将推进公共机构消费绿色转型。
为此,山西将新能源汽车纳入全省车辆框架协议采购,支持各级采购单位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推动公共机构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在新增和更新车辆中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5%更新机要通信和执法执勤车辆,在相对固定路线通勤时,原则上应配备新能源汽车
为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山西将完善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
《方案》要求公共机构内部停车场应当配备与使用规模和运营要求相适应的充电设施设备,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鼓励内部充电设施设备向社会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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