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卫健委强化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工作纪律,对全市卫生健康行业工作者(含第三方外包服务人员等)提出“十条禁令”:
1、严禁隐瞒个人健康状况。
2、严禁隐瞒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
3、严禁不戴口罩出入公共场所、随意丢弃使用过的口罩。
4、严禁组织或参与聚集性活动。
5、严禁擅自到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6、严禁未经单位批准赴外院开展会诊、手术或讲课。
7、严禁非工作安排出入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核酸检测实验室、集中医学观察点和新冠疫苗接种点等重点场所。
8、严禁医疗机构人员着工作服进入食堂、超市、宿舍等非医疗区域。
9、严禁不服从疫情防控指挥调度。
10、严禁泄露涉疫相关信息。
禁令指出,全市卫生健康行业工作者(含第三方外包服务人员等)要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十条禁令”,做好行业示范,树立良好形象。对违反上述禁令的工作人员(含第三方外包服务人员等),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因工作失职失责、玩忽职守导致防控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坚持以铁的纪律、严的作风确保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