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网讯 8月4日上午10点20分,宿迁市生态环境局一行4人来到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参加“绿色标杆”示范企业授牌仪式。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吴昌金宣读《关于认定宿迁市第一批“绿色标杆”示范企业的通知》,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朱亮为“绿色标杆”示范企业代表——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进行授牌。整个活动“短平快”,共持续20分钟。
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严格按照非必须、不聚集的原则,取消原定的第一批“绿色标杆”示范企业集中授牌仪式。经商定,报备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后,采取1家代表授牌、5家上门自取的特殊授牌仪式。
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袁电洪简单介绍了企业培育工作经验和培育前后对比情况。据介绍,根据运行工况初步测算,该公司在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后,SO2约减排70t/a,NOx约减排140t/a,减排效果显著。
朱亮说,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启航之年,大气环境治理是生态环境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企业积极投身生态环境事业的巨大舞台。培育“绿色标杆”示范企业,主要通过降低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达到从源头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目的。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培育力度,压实属地责任,提升企业治污设施“硬实力”和环保管理水平“软实力”,通过树立“绿色标杆”,实现行业引领,带动深度减排,全力压降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宿迁大气环境质量。
当天下午,沭阳亚森同汇实业有限公司、宿迁科思化学有限公司、宿迁中玻电子玻璃有限公司等5家“绿色标杆”示范企业按照计划,分批次到市生态环境局领取了牌匾。沭阳亚森同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强说,作为省属国有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申报“绿色标杆”示范是企业应该做的事情。在以后的工作中,将持续跟踪落实环保各项要求,加强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绿色标杆”示范作用,切实做到超低化排放、清洁化生产,为宿迁市“减污降碳”作出贡献。
培育“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工作提出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前期开展大量工作,经过半年培育,第一批6家“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已培育成功,今后市生态环境局将一如既往,持续为企业做好服务,为宿迁“减污降碳”作出应有贡献。(沈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