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并恢复两个尾号轮换限制措施的通知。
证通字12号
根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中心,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我市近期环境气象条件逐步改善,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为了方便人们出行,经研究,决定调整全市机动车交通管制措施
1.2021年11月7日0时起,停止执行《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取消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公交收费恢复正常。
二.2021年11月8日0时起继续执行《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恢复机动车两个尾号轮换限行措施。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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