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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作者:许一诺 2022-03-18 16:52  来源:金融界  阅读量:14242   
文章摘要
财政部发布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

财政部发布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黄泉表示,大连已成功采集信用信息近60亿条,总量居全国第一,涵盖工商登记,水电,五险一金,合同履行,仓储物流等。信用大连;建设被省政府列为省内典型创新。。

日前,国务院金融委会议指出,在当前的复杂形势下,最关键的是坚持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切实保护产权,全力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两会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会议指出,各方面必须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持中国经济健康发展的长期态势,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并成为了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现状;大连城市信用监测排名跃居全国前列,由创新推出;数字信用凭证,建设城市信用广场。国家授予的。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并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出,今年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预计全年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其中留抵退税约1.5万亿元,退税资金全部直达企业

会议指出,推动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依法上缴利润及时入库,支持地方落实减税降费的转移支付及时直达市县基层引导金融机构出台具体措施,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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