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亲属的手机号码可以继承吗普通人不会遇到这个问题,因为不用的手机会被回收日前有报道称,一位母亲将已故女儿的手机号码保留了13年,却无法继承
据《长江日报》报道,廖女士的女儿秦晓于2008年因病去世,秦晓生前未婚无儿无女为了记忆,廖女士一直使用的手机号,手机费由廖女士以的名义支付
廖女士说,联通客服给我发了一条短信,通知我手机号是实名制管理的,如果用户不改,我女儿的手机号会被收回。
经营者工作人员表示,本案更名需要公证书,于是廖女士前往公证处公证员表示,手机公证涉及的法律条款只有两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7条规定,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的合法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但工作人员也提到,廖女士想继续使用这个号码,可以通过公证声明的方式更改手机号码。
廖女士和她的丈夫都同意对声明进行公证,声明的主要内容是:她的丈夫放弃了女儿秦晓手机号码的使用权,同意廖女士继续使用,并改为廖女士的名字本号码产生的所有相关权利和义务由廖女士承担
18日,记者从江田公证处了解到,廖女士的更名手续已经办理完毕,终于如愿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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