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期间群众信访活动相关事项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维护渠道,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根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信访工作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群众信访活动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非必需不走访。信访人应当优先选择以下五种方式反映投诉请求:
1、网站信访。登陆宿迁市信访局(官网)(http://xfj.suqian.gov.cn),点击网上智能接访大厅,根据提示反映诉求。
2、微信信访。关注宿迁信访公众号(扫描文末二维码)点击“网上信访”进行投诉查询。
3、书信信访。来信请寄至宿迁市宿城区南湖路16号宿迁市信访局,邮政编码:223800。
4、电话信访。宿迁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84368137;沭阳县信访局:80630019;泗阳县信访局:88331197;泗洪县信访局:86222125;宿豫区信访局:80805258;宿城区信访局:84508100;市经开区信访办:88859707;湖滨新区信访局:84831268;苏宿园区信访办:82868473;洋河新区信访办:82668138。
5、视频信访。信访人可以就地就近就便通过所在乡镇(街道)信访接待室,以视频连线的方式,向上级信访部门反映问题、表达诉求。
二、如确需走访,请做好个人防护。请遵守如下规定:
1、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和防疫检查。
2、按照工作人员指引,主动出示身份证,保持与他人一米距离,有序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苏康码)、行程码等查验。
3、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症状的,不得进入信访接待场所。
4、如有黄码、红码人员或近期有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宿返宿人员,应配合引导人员至临时隔离场所(区域)或指定地点进行暂时隔离,等待辖区卫生健康部门按照相关规范予以处置。
三、避免人员聚集,共同的信访事项推选代表。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不超过5人作为代表,其他来访人员先行离开。
四、依法逐级走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和疏导教育相结合原则,坚持依法理性逐级表达诉求。
信访部门将强化对上述“不见面”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做到即接即办,确保群众信访事项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反馈结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特此通告。
宿迁市信访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