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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黑龙江省森工总局牡丹江林业管理局局长邓恩元被开除党籍

作者:司马尚 2021-07-29 13:59 来源: 芭莎时尚网
文章摘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原省森工总局牡丹江林业管理局(林区分公司)党委副书...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原省森工总局牡丹江林业管理局(林区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局长(经理)邓恩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邓恩元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并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工选拔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设立“小金库”并使用“小金库”款项,故意销毁“小金库”账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巨额公款,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职工选拔录用、工程承揽、项目推广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邓恩元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信马列信鬼神,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上滥权妄为,目无法纪,规避监管,严重破坏组织人事制度;经济上疯狂敛财,肆意侵占公款,大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严重破坏所任职单位的政治生态。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邓恩元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邓恩元简历

  邓恩元,男,汉族,1959年2月生,黑龙江海林人,1976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

  1976.07—1978.12 省森工总局大海林林业局贮木场知青、检尺员

  1978.12—1984.09 省森工总局大海林林业局第二中学团委书记、林业局团委青工部部长

  1984.09—1986.09 省电大党政干部专修科学习

  1986.09—1991.07 省森工总局大海林林业局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

  1991.07—1995.02 省森工总局大海林林业局党委副书记

  1995.02—1997.10 省森工总局柴河林业局党委副书记

  1997.10—2000.11 省森工总局鹤北林业局党委书记

  2000.11—2007.10 省森工总局鹤北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7.10—2018.06 省森工总局牡丹江林管局(林区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局长(经理)

  2018.06 退休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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