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专论】“双管齐下”是落实“双减”政策的关键措施
作者:杨玉春(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这是中央层面出台的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的重要政策文件。
《意见》共分为八大部分内容,其中,三个部分(第一、七、八部分)规定了“双减”政策的总体要求和实施要点,三个部分(第二、三、五部分)是针对提高校内教育质量、减轻学生校内学业负担的规定,一个部分(第四部分)是针对从严治理校外培训行为的规定,一个部分(第六部分)是关于强化配套治理和提升支撑保障能力。不难看出,《意见》反映了中央政府落实“双减”政策的主要思路——双管齐下,即同时对学校和校外机构采取严格治理措施,这一措施是保障“双减”政策能够发挥最大效能的重要保障。
“双管齐下”是让教育回归公益属性的必经之路。《意见》开篇就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新时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则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同时要求教育必须是为人民服务的,具有鲜明的人民立场,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多年来,我国教育政策的制定也始终秉承这一原则,尤其是进入新时期以来,为推行素质教育,减轻应试教育给中小学生带来的繁重学业负担,党和政府推出并实施了多轮减负政策,推动教育朝着高质量发展的方向不断前进。针对中小学生负担重尤其是“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意见》做出了重要部署。就实际而言,校内教育质量的不均衡和校外培训的屡禁不止,成了制约我国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两处“沉疴”,既然一个时期只针对其中一方面的治理无法起到显著的效果,那么施行严抓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同时,从严治理校外培训这一“双管齐下”的措施,正是治疗“沉疴”的猛药,也是让教育回归公益属性的必经之路。
“双管齐下”是让学生回归校园的关键措施。“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充分说明单方面针对学校的治理措施,会被校外培训机构所利用,吸引更多的学生离开校园去“求学”。但是,追本溯源,学科教育才是教育的“主阵地”,校外培训只是作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而存在的附属品。学科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核心内容,是学校教育发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功能的重要抓手,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根本环节。然而,一旦学生接受学科教育要依靠校外培训机构,就容易使得学生片面追求考试成绩,将多数的精力和时间用在校外培训机构传授的解题技巧训练上,这扰乱甚至替代了学校的主体作用,扭曲了学校教育的本体价值,阻碍了素质教育在我国义务教育领域的推行。因此,施行从严治理校外培训,让家长和学生的注意力更多关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加强家校合作,让学生真正回归校园,尤为关键。
“双管齐下”是保障校园师资质量的必要举措。校外培训行业的野蛮生长,除了普遍存在的教育焦虑外,资本的推波助澜同样不可或缺。据统计,至2019年,我国的K-12教育培训市场规模已超8000亿元,其中不乏多家培训机构在海外上市。为吸引更多的学生,建立强大的师资队伍是校外培训机构所追求的目标。除了自主培养外,利用高薪挖角公办学校的优秀在职教师和校长已成为屡见不鲜的手段。
一方面,公办学校的在职教师和校长,都是国家的教育体系付出了高昂成本培养出来的优质人才,是国家的重要教育资源,留住他们在学校任教任职,是真正惠及人民的事。校外培训机构的培优应试做法,表面上满足了个别学生的短期应试需求,实则既影响孩子的长远发展,又从侧面降低了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育人效果,变相拉低了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将国家和民族的公益性教育事业部分异化为市场化的产业。
另一方面,这一行为也破坏了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与发展的正常生态,例如,虽然教育部早在2015年就明确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但多年来,违规行为在各地依然存在。对此,曾有校长发出这样的感慨:“培养一个教得好的老师不容易,学校的工资不算高,一旦不让他补课赚钱,难免会跳槽去培训机构了”。不难看出,校外培训机构的挖角诱惑已经成为在职教师的“退路”,这是对学校管理的严重掣肘,同时,这种现象也不利于年轻教师的成长,严重破坏了学校的教育生态。《意见》第四部分第14条规定“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按此要求,从严治理校外培训,切断挖角路径,同时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服务水平,保障教师队伍的高质量建设与长远发展,稳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待遇,才能让人民教师能够安身立命优雅从教。